被梁振英控誹謗 鍾劍華及《立場新聞》准延期答辯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0/22 16:55
前特首梁振英早前入稟控告理大應用社會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及刊登其文章的網媒《立場新聞》誹謗,案件今提訊時,鍾劍華及《立場新聞》分別向法庭申請延期提交答辯文件,被梁振英一方反對。聆案官最終批准兩被告為期21天的寬限,倘有進一步延期申請,法庭或會頒下除非命令。
鍾劍華一方今於庭上要求28天寬限,並指有關入稟狀雖於8月發出,但他們直至9月18日始收到完整的指控內容,有關申索陳述書長達28頁,並由資深大律師鮑永年參與撰寫,涉及一定的複雜程度,因此鍾需時準備其答辯。《立場新聞》一方則要求35天寬限,律師指10天前始收到指示,受聘代表《立場新聞》。
梁振英一方則表明反對上述申請,並指本案所涉的文件數量並不多,原告主要投訴當中兩篇文章,而兩篇文章內容近乎一樣,因此認為辯方根本不需延期。聆案官聽罷各方陳詞後,認為案件涉及一定複雜程度,故決定批出21天寬限,但明言倘有進一步延期申請,法庭或會頒下除非命令。